主角为疯撩,才够带劲的小说-沈星清墨溪琛(疯撩,才够带劲)全文完整版阅读
沈星清闭着眼,依旧伏在地上,复了复情绪后,才用双手支撑着身体,很缓慢地站起身。
墨溪琛偏过头。
没去扶她。
她终于站起身,身体贴着冰冷的墙面,头微微仰着,鼻息很重,唇瓣微张,在重重喘着气,而那双明亮的双眸失去色彩,像被无际的雾气笼罩,雾蒙蒙的看不清楚。
沈星清唇边浮现出一抹讥讽的笑,“所以……柯林斯阁下,准备怎么处理我这个叛徒?”
她手里依旧攥着那几份文件,缓慢地撕扯着,就像她的感情,被他亲手一点点撕碎,碾成齑粉,无声泯灭。
墨溪琛看着她泛红的眼眶,薄唇紧抿,一言不发。
虚无缥缈的空气中,彼此对峙,有什么在半空中灼灼燃烧着,无声的激烈。
最后,他突然嘲弄地笑一声,垂头,低声道:“你走吧。”
“……”
沈星清没动。
“走吧!”他骤然加大声音,每说一个字,肩膀都在小幅度地颤抖,“我放过你,不追究。就当这段时间你陪我玩玩的费用。”
他扔来的每个字,何尝不是一种凌迟般的折磨?
沈星清手里动作一顿,眼眶猛然充斥着酸涩感,她用力眨了眨眼——
“费用?”
音色绝望中,透着不可思议,再也无法忍受。
“你居然跟我说费用?”
她手里被撕碎的纸骤然被扬起,纷纷扬扬地洒落,她几步走到墨溪琛面前,满脸都是控制不住的怒气,用力扯着他的领子,声音愈发大地质问:“墨溪琛,你把我当什么?你究竟把我当什么?啊?!”
“一个挥之即来招之即去的女支女?还是替你暖床的情妇?!”
她不懂。
真的不懂。
为什么要在她爱他的时候,往她心口捅一刀?
隔着水雾般朦胧的眼泪,她看向他的脸庞,明明是同一张脸,可那个时时刻刻有回应,会告诉她第一次做男友,让她多见谅,什么事都愿意哄着她,纵容她傲娇小脾气……
惦记她十五年,手腕刻着关于她的纹身,告诉她“月亮西沉,落入我怀”的墨溪琛去哪了?
去哪了?
这真的是他吗?
还是说,以前展示在她面前的都是面具,是皮囊,是假象,现在才是最真实的他。
情绪疯狂地往上涌来,沈星清攥紧他的衣领,“你别不说话!你回答我!”
然而,下一秒,她手却被他握住,甩开,男人退了几步,近乎凶狠地吼出声:“你不是已经有答案了吗?女支女还是情妇,有区别吗?不都是玩物?!”
“大家都是成年人了,你真以为我对你念念不忘那么久吗?什么十年,十五年,骗骗你而已,小女生那一套,没想到你还愚蠢到真上钩了?还真是大小姐,没见过世面。现在我玩腻了,不想见到你,更不想和你这个叛徒继续玩下去,听、懂、了、吗?!”
“啪!”
清脆响亮。
沈星清用尽全身力气,手掌心照着他的脸,狠狠甩上去。
一丝犹豫都没有。
打完后,她像是失去了一切感官,身子无力地靠在墙上,看着他被打得偏过去,没再转过来的头,看着他冷峻的侧脸,看着他没有温度的表情,视线渐渐模糊,眼泪终于控制不住,从眼角滑落。
她心里渐渐涌起一股无力感。
她靠着墙,声音渐渐低沉下去,像是溺水的人连最后一根救命稻草都遗失了,绝望又清醒地看着自己坠入死亡的深渊:
“墨溪琛,你这样的话说出来,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以后,我都不可能原谅你了。”
没有争吵,没有质问。
只是用哽咽的嗓音努力平静地给他下最后的通牒,也是……最后一点点渺茫的希望……
“无所谓了。”他道。
最后四个字,将最后一点灯火熄灭,从此世界里,只有一片看不到边际,茫茫的黑暗。
“沈星清,滚吧。”
“滚出我的世界,滚回你的华国,去当你的小公主吧。”
“趁我反悔之前赶紧滚啊,别逼我说第二次。”
沈星清缓缓睁眼,眼眶红得透彻,眼球里血丝一根根生了出来,她边笑,边掉泪,边点头,“好,好,墨溪琛,你够狠。”
她抹了把脸,从包里拿出一沓钞票,还有那枚粉戒,狠狠砸在他身上。
墨溪琛垂头,静静站着,一动也不动。
唯独她看不见的身侧,拳头攥得很紧很紧,手背上青筋毕露,爆到仿佛要冲破薄薄一层皮肤。
“这嫖资该我来付才对!”
“都给你!”
“你和你的一切,都让我觉得恶心!”
钞票洒了一地,戒指砸在地面,咕噜噜滚了一圈。
沈星清没再多给一个眼神,转身时,手腕上那串系着佛珠的红绳突然断裂,篆刻着经文的佛珠洒了一地,她看都没看,连捡的意思都没有,决绝地大步离开,彻底消失在他视线中。
丨
一六七.这辈子,她都不会再要他了
脚步声渐行渐远。
他静静听着,只有长睫在不停颤抖,沾上了湿意。
走吧。
小月亮。
走得越远越好。
永远,永远,不要回头。
直到最后一点脚步声都听不见了,墨溪琛僵硬维持的身躯终于一点点崩塌,伪装的面具裂纹如蛛网般层层蔓延,彻底崩裂,他的身体摇摇欲坠,"砰”的一声,双膝重重跪在地上,满目绝望,一身倾颓。
他把她逼走了。
这辈子,她都不会再要他了。
墨溪琛垂着头,碎发散落,遮掩住猩红的双眸,他的背脊佝偻着,木偶般扯了扯嘴角,起初只是很轻的笑声,到后来,撕心裂肺,充斥绝望。
而他握成拳的左手渐渐松开。
一滴血珠,凝在指尖,再滴落,砸在佛珠上。
左手的袖口处,血液如一条小蛇蜿蜒在肌肤上,不停往下流,他摊开的掌心中全是血,连掌纹都完全被浸透了。
墨溪琛好像根本感觉不到疼痛。
他撩起西装外套,里面那件浅色衬衫已经被血浸透,他面无表情地从口袋里摸出小刀,往小臂上又深深划了一刀。
利刃嵌入肌肤。
鲜血迫不及待溢出。
他眼底映着疯狂的猩红,闻着腥甜的血腥味,感受着胳膊间的疼痛,才让他渐渐活过来。
疼痛。
有时候,是个好东西。
至少,能在关键时刻提醒他,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
随着疼痛渐缓,想追出去挽留她的冲动也渐渐淡去,他依旧跪在地上,双手颤抖着,去捡散落在地面周围的佛珠。
一颗,一颗。
眼睛如同染了血般的红,直到眼眶再也承载不住眼泪的重量,他一边掉泪,一边以模糊不清的视线去捡佛珠。
捡起来后,小心翼翼吻着佛珠,放进西装夹层里,隔着衬衫,紧贴胸口。
怎么会不痛呢?
那是他最爱的女孩。
他爱了她那么多年,怎么舍得去伤她?
他说的每个字,诛她的心,却也是百倍千倍地反噬着他,往他心里捅,捅得鲜血淋漓,血肉模糊,支离破碎,捅成一个大洞,反反复复地疼,到最后甚至连疼都不知该如何去疼了。
可是……
他没办法。
诺兰被刺杀并非意外,而是精心谋划的局。
从菲丽丝遇见沃尔森开始,这个局就初具雏形了,菲丽丝以孤女的身份接近沃尔森,和他相爱,可实际上,她知道沃尔森的亲生父亲并不是为了保护墨溪琛在绑架案中牺牲的那位,而是墨澜的亲弟弟。
也就是说,沃尔森身上流着柯林斯家族的血。
真相如阴霾般,蒙在沃尔森心头,也让他在菲丽丝的策反下,渐渐萌生反意,并借助菲丽丝,成功搭上古斯塔沃家族。
而菲丽丝,和她那头标志性的红发一样,是古斯塔沃家族的人。
一名从未得到认可,却渴望被认可,充满野心的私生女。
等到墨溪琛察觉到一切,做出反击的时候,沃尔森已经先他一步,控制了大半柯林斯家族。
墨溪琛被“架空”了。
他做梦也没想到,从小一起长大,被他敬重,称作兄长,哪怕沃尔森只是墨澜的养子,可在他心里完全是亲兄长,在他接手柯林斯家族后,陪着他一路血雨腥风走来,甚至在最危险的时候,帮他挡过枪卖过命的沃尔森,居然会反叛。
猝不及防的背刺。
所以,从沃尔森口中得知,沈星清要来找他后,他慌了。
现在在欧国,他已经护不住她了。
以墨溪琛对沃尔森和菲丽丝的了解,他们之所以给了他那些认定沈星清背叛他的证据,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