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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太过任性,把你们都赶走了,是我的不是。后来是府中大嫂每日劝解宽慰,又……死里逃生一回,许多事便看开了,不似从前那般拧巴,心境便也开阔了许多。”
黄氏不住点头:“这样就好,这样就好!老奴还记得有一回长公主带您去枯叶寺上香,那德高望重的老和尚一见您,便道您长久心情抑郁不舒的话,会有损寿元。那时候您才十岁呢,老奴也不知您小小的人儿,怎就心思那般重。”
江明珠将惊讶掩在眼底,安乐郡主从小就心思深重吗?
本就先天体弱,又多思多想,这不就是个短命相吗?
黄氏双手合十感谢老天:“还好如今您竟想开了,日后定然健健康康,长命百岁。”
待江明珠落座,净好手的黄氏便走过来,要亲自给江明珠布菜。
江明珠拉拉她的衣袖,“奶娘坐下与我一道用饭。”
“不行。”黄氏忙摆手,“老奴怎能与郡主一道用膳?这也太没规矩了。”
不待江明珠多说,她便开始为她布起菜来。
“这蟹肉海棠果您自小便爱吃。”黄氏笑着道:“不过蟹肉性寒,您不能多吃。”
江明珠默默地将安乐郡主从前的喜好记在心里。
这一桌的菜,黄氏给她夹的最多的是香酥虾球、珍珠鱼丸,最后是一小碗翡翠银鱼羹。
而她最喜欢的八宝鸭,百花酒焖肉,是一次也没夹过。
江明珠是不挑食的,她将黄氏给她布的菜都吃了,又笑着说:“奶娘,那八宝鸭跟百花酒焖肉我也想吃。”
黄氏虽有些疑惑,却还是给她夹了两块来,“您以前不爱吃这些油腻的东西。”
江明珠就是要打破黄氏对安乐郡主固有的印象,要她接受她已经不同以往。
“以前的确不爱吃。”江明珠慢慢咽下口里香嫩多汁的焖肉,“不过我以前也吃不了这么多,你瞧我现在这食量。”
黄氏便也欣慰的笑了:“倒也是,以前您一顿饭就那几口的量,还没有您养的那只八哥饭量大。”
“那你瞧我是现在好,还是以前好呢?”
“都好,都好。”黄氏笑道:“在老奴心里啊,咱们家郡主怎么样都是最好的。”
黄氏以前在长公主的庄子上做活儿,因人本分又干净,长公主为安乐郡主挑乳母的时候就选中了她。
安乐郡主出生后,是有好几个乳娘的,但最后只有黄氏留了下来。
黄氏的儿子两岁时,长公主那庄子被贼人袭击,黄氏一家子都死在了贼子刀下,包括她的子女。自此后,黄氏所有的精神依托都系在了安乐郡主身上。
说句大逆不道的话,她是真真儿将安乐郡主视若已出,与长公主一般,将她疼如眼珠子般。
那回安乐郡主发疯似的要将所有人赶走,包括她这个乳母,她当时真正心如刀绞般难受。
今日一来,先是见她脸色虽有些憔悴,但却色泽红润,且脸颊也丰润了些,不似从前那样苍白羸弱,便连眼神,都不似从前那样寂然无波。
长公主他们都道郡主与五皇子两小无猜,情投意合,其实在她看来,五皇子也赶不走郡主眼里那如死灰般的寂然。
小时候的郡主还像个正常孩子,落水后的郡主先还是安静,后来渐渐的,眼里就没有了光彩与生气。
只不过五皇子偶尔能让她笑一笑,大家就都认为,郡主她也喜欢五皇子。
黄氏却有自已的看法,她觉得郡主只是被大家裹挟着,才以为她自已对五皇子也情根深种。
实则五皇子也不能让郡主像现在这般,似一个真正正常的人,嘴角有笑,眼里有光。
她觉得这样的郡主,就很好!
第九十七章 练字
这一整日,江明珠都与黄氏待在一处,便连听芳姑姑回禀府中事务时,也没让黄氏避开。
她想让黄氏熟悉现在的自已,接受现在的自已,并且认同现在的她,就是她带大的安乐郡主。
一旦黄氏接受了她就是安乐郡主、只是性情与爱好发生了些变化这个设定后,应该不会再疑心她。
连黄氏都不怀疑的话,她以后会更安全些吧。
黄氏瞧着自已一手带大的小姑娘,如今不但成亲生子,还有了主母模样,不由眼含热泪,感慨连连。
说的最多的便是:“咱们郡主果真长大了,已然有了大人的模样。”
用过晚膳后,江明珠对黄氏道:“我让人把旁边的厢房收拾了出来,奶娘你以后就住那里。我还是想要你留在我身边,有你陪着我,我也安心许多。”
黄氏热泪盈眶,忙不迭点头,“只要您不嫌我老了,不中用了,我……老奴愿意一辈子都陪着郡主!”
江明珠就笑起来:“好,以后就陪着我和阿蛮。有你帮我看着阿蛮,我也更放心些。”
“好好好。”黄氏含着泪笑的合不拢嘴,“老奴一定不负郡主的期望。”
……
这边与黄氏说好后,江明珠便让人捎个口信去齐国公府,只说她将黄氏留在靖国公府了。
她则坐在明亮的烛火下,继续每日的练字日常。
她练字时,是不许有人在旁伺候的。
因为她练的,是安乐郡主的字迹。
江明珠出身将门,打小最不厌烦便是端端正正坐在那里读书写字,但凡能逃的课,她全都逃了,能得罪的夫子……就没有她没得罪过的夫子。故而,夫子管不了她,自然也管不了她那一手堪比鸡爪抽风的字。
后来肯沉下心来写字,还是认识林稼东后,看到他那一手漂亮的颜真卿楷书时,实在羞愧难当。
那时她还没有一心想要嫁给林稼东,林稼东也肯亲近于她,甚至还亲自给她写了一副字帖,让她先临摹再练习,还告诉她字如其人,便是临摹的不像也无妨,毕竟每个人都不一样,自然写的字也不一样,还细心的告诉她练字时的一些小窍门。
自然,她练的字体,也是颜真卿楷书。
后来她嫁入林府,林稼东让她彻底绝了与他好好过日子的心。
被困在林府高门深墙里的她,日常也只能养养花,练练字,倒真将她浮躁的性子给磨平了,倒越发的将一手好字给练了出来。
但安乐郡主练的却是时下女子最喜欢的簪花小楷。
她嫁入靖国公府后,应该很少练字,因为江明珠找了许久,也没找到安乐郡主的手稿。只在一些书本上,见过她字迹娟秀的批注。
那些书,便都让她收集在一处。仔细甄别,确认是安乐郡主的字后,她又花了几天时间研究那些字的笔法笔锋,有所领悟后才开始临摹。
功夫不负有心人,她如今写的字,也有了八九分安乐郡主的影子。
当然这还不够,她必须做到万无一失。
半个时辰后,她才放下笔来。
拿着自已写的字与安乐郡主书页上的字比对了一下,她还是很满意的。
许是因为身体太弱的缘故,其实安乐郡主的字是偏绵软无力的,若是以前的江明珠要学她的字,定然是千难万难。但对现在的她而言,要写出绵软无力之感来,实在太过简单。
如往常一般,将写满字的纸张一张张收拾好,放在她特意令微雨找来的大藤箱里——那箱子专门做了隔层,上面放些衣物,隔板下面则放她写的这些字。
她当然也想过要将这些纸都烧掉才能安心,只是现在炎热的天儿,她实在没理由叫人送炭盆进来,更别提日日叫人送炭盆进来,这不是此地无银是什么?
刚收拾好,就听微雨在外头道:“夫人,三房那边传了消息过来。”
……
这夜夜黑风高,天空上唯有疏星点点。
温星茵换上丫鬟的衣裳,叮嘱神色惶恐的丫鬟守好门,便低了头,脚步匆匆往西南处的角门走去。
一路上很顺利的到了角门。
守门的两个小厮早已经被她的丫鬟收买过,见她过来,并不出声询问,悄悄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