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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4-07-09 13:56:24  热度: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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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店里购买的油纸伞,漫步在雨中的青石板小径上。

鞋跟磕在青石上,发出清脆的声音。

脑海中关于林卓巍的记忆像电影一样一遍遍回放。

从我在狼狈时初次见他,打开我少女的心扉,到相恋的第五年,在会亲宴上他弃我而去。

我一边想,一边走,就像将那些过往重新走了一遍,将那些往事重新经历一次。

走到暂时落脚的小石屋前,那些记忆正好播放完毕。

曾经以为那么多年,将会有回忆不完的快乐,实际上不过怎么都不愿想起的难过和不堪。

其实那些记忆也没有多少,不过一条路的距离。

隔壁的阿婆出来扔垃圾,见我站在细雨中发呆,问我是不是有什么难过的事,可以和她说一说,她保证不会告诉别人。

我柔和的笑了,“阿婆,我没有事,也是出来扔垃圾的。”

对,林卓巍就是垃圾,他已经被我扔了。

细雨下了一夜,早上意外的放晴了。

东边的天空一片绚烂的水红。

坐在新租的房子里,我给我哥打电话,告诉他我要放弃林卓巍了。

电话那边,老哥诡异的沉默片刻,接着就是兴奋的大叫。

我可以想象他在房子里像只受了惊的类人猿一样的上蹿下跳。

“小梓,你真的想通啦。太好了,虽然拖的时间有点久,但总归是想通了,脸才二十出头,一切都还来得及。林卓巍那种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人渣,怎么配得上我的妹妹,就该踹了他。”老哥咬紧牙齿恨恨的说。

我的五指紧紧握着电话,努力忍住随时可能会流下来的泪水。

真的是,在长达五年的感情里,付出的一直是我,隐忍的一直是我,被无视的也一直是我。

如今,我总算硬气一回,却是抽筋断骨般的疼。

我把话说得云淡风轻,心中是如何的痛,却只有我自己知道。

然而,疼归疼,捱过去,自然就好了。

十八岁那年,我刚上高三,因为出手教训了一个欺负女孩子的男生,被人家的家长找到学校,老师罚我打扫整个操场。

我委屈的一边哭一边把破塑料袋、纸杯、小食品包装袋等等垃圾捡起来,放在随手拎着的破蛇皮袋里。

天快要下雨了,看着还有一大半没有走完的操场,我扔了破蛇皮袋,坐在领操台上放声大哭。

那个受欺负的同学长得又瘦又小,被那个挨揍人的拎着衣领像扔小鸡崽一样甩来甩去,只敢默默流泪,我看不下去,踹了那人一脚,解救了不鸡崽。

我做的是好事啊,怎么被惩罚的会是我呢?还是打扫操场这么丢脸的惩罚!

就在这时,他来了。

“别哭,我帮你一起捡。”问清原由后,他摸摸我的头安抚我。

我仰望着那张严肃到禁欲的脸,被他眼中的温和深深捕获。

他好像天神啊,我偷偷的想。

从那天开始,十八岁的刘梓把自己的心交给二十四岁的林卓巍,她的眼里和心里,除了林卓巍,再也装不下别的人。

“小梓,什么时候方便见一面,我想和你亲自谈一谈。”

“好。”都说长兄如父,我这位老哥是真的担心我,“明天回去,傍晚在街角那家咖啡厅见。”

老哥稍微晚了一会儿,他到的时候,我咖啡都喝完半杯。

他一屁股坐在我对面,拧开瓶纯净水仰脖灌了半瓶后,打算对我来场刨根问底,“说说,发生什么事,让你这种舔狗级人物都想要分手了?”

我没应声,拿起小勺子在咖啡杯里有一下没一下的乱搅。

不是不想说,而不是知道该说什么,从哪里开始说。

毕竟,挺丢人的。

“不想说就算了,老哥猜一猜,不会又是为了林卓巍那个打着异性哥们儿的旗号、玩尽暧昧的小青梅吧。”

听到老哥用这么长一句话描述那个女人,我捏住勺子柄的手指突然剧痛,像是被割断一样。

老哥是位睿智的旁观者。

他比我看得还要清楚。

这些年我和林卓巍的事,他全都看在眼里。

我平淡的点点头,“让我坚定分手想法的,确实是李飞儿。”

“那女人说的好听,实际上对林卓巍根本就没安好心,她就是有意的插在你们中间。现在的女孩子可真是,知三做三,偷偷摸摸的感觉就那么好?”

这话说得有些以点盖全,像李飞儿那种下限特别低的女孩子,只是女孩子中的罕见者。

可是,李飞儿的所作所为连我哥都看透了,我不相信林卓巍他看不出来。

不过是他早就给他们之间的关系做了一个一厢情愿的定位,自以为一切都做的天衣无缝。而他对自己太有信心,他相信我刘梓会愿意一辈子做他的舔狗,不管他怎么样,我都不会离开。

林卓巍的妈妈说,李飞儿和林卓巍从穿开裆裤时起就认识,一起长大,从没缺席过彼此人生中任何一个重要的日子,感情浓厚,他们是最般的青梅竹马。

人人都说青梅敌不过天降,这种铁律轮到我刘梓,天降便变得一文不值。

因为我这个天降一直在半空浮着,根本降不下来。

林卓巍对我若即若离,对李飞儿却细致到会蹲下去给她系不容易开的鞋带扣。

他们在所有的场合互相陪伴,说着我参与不进的话题,打着哥们儿的旗号做尽情侣间的事。

可,分明我才是他的正牌女友啊!

第500章裙子

老哥气愤的拿手指用力的点我的额头,将的我脑袋杵得一点一点向后仰,“我真是不明白,你既不近视也不弱视,怎么就看上那一看就出不靠谱的林卓巍呢?还有什么飞儿,那是什么玩意儿,当初不是嫌弃林卓巍没能耐自己出国了吗。这是看林卓巍出息了,有意回来想要再续前缘的吧。她明知道林卓巍已经和你在一起,还每天的缠着他,一天哥们儿哥们的,依我看她就是个汉子婊。”

老哥气得咻咻的喘气,恨不能直接揍他一顿。

我的心绪却没有什么起伏,只因见到的太多、亲身体验的太多,早就见惯不怪。

五年了,林卓巍占着我男朋友的名分,却对我习惯性的视而不见。

冷清是他的常态,似乎把我当在怀只猫或狗。生活无聊时,抱过来摸摸哄哄,但凡有点其他的事情可做,便会把我扔在一边不闻不问,连续几天不打一个电话也是正常的。

因为是我先喜欢的他,我总以为自己多付出一些是正确的。

所以,每次他这样,我都会给他找好理由,然后告诉自己要改一些什么毛病,让自己变得更好,他才会更喜欢我。

可事实是,喜欢和不喜欢不是来自己于我的改变,而是要看他的那颗心放在谁的身上。

“这次他做了什么,让你想要分手了?不会是他们俩背着你睡了被你知道了吧。”

我哥一直看不惯林卓巍整天板着扑克脸的德性,更看不惯我没有原则的一味的对他好、信任他、一切以他为先。

我拿起手机,给他发了几张图片。

老哥拿着手机一张一张的阅览,最后把目光定格在一张衬衣的照片上。

那是我送给林卓巍的衬衫,淡淡的蓝色带暗纹,既成熟稳重,又不会显得老气,他穿上很好看。

偶然有那么一天,我在脏衣篓里把它掏出来准备清洗时,发现衬衫的领口、肩膀、前胸等部位都带着大红色的口红印子。

我日常只化淡妆,唇上只涂略带颜色的唇粙,而且在那之前,我已经快一个月没有和他亲近过。

一切证据都说明,留下口红印的人不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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