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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宇也没在意,又说:“今天我姨来我家走亲戚,带了一箱健力宝,我拿给你喝。”
健力宝陈秋白也喝过,橘子味的,甜甜的,还有气泡,比绿色软袋汽水好喝多了。只是这汽水太贵了,爸爸只买过一次,她已经很久没喝了。
夏宇进了房间,不一会儿带了一瓶橙色易拉罐饮料出来,放在手里掂了掂,隔着阳台丢给了陈秋白:“你接着。”
陈秋白伸出双手,稳稳接住了饮料。
“你拽着罐子上面的拉环,往上一拉就开了。”夏宇比划说。
陈秋白丢给他一个白眼:“我又不是没喝过。”
夏宇笑说:“嗯,这饮料是橘子味的,我就知道你喜欢喝。”
陈秋白想起凌云上次把橘子汁滴在了她的辅导书上,忿忿说:“我现在最讨厌橘子。”
“为什么呀?”夏宇有些意外。
陈秋白还没开口,家里的小黑狗过来了。这只狗叫煤球,当时跟凌云一起来的,因为从前在凌云家饿惯了,现在见人就舔。陈秋白觉得,凌云在妈妈面前也是这样,卑微,小心,竭尽全力地讨好,唯恐有一天会被抛弃。就跟狗一样。
陈秋ʝʂɠ白这么想着,忽然间说了句:“我讨厌凌云。”
夏宇想了想,说:“如果有个人突然住进我家里,我可能也会不开心吧。”
“我住你家你也不开心?”陈秋白说。
“不包括你啦,不然你来我家住?”夏宇笑着,冲她勾了勾手。
“我才不去。”陈秋白也笑了起来,心情略微好了些。
两人聊了快半个小时,各自回到房间做起了作业。
镇卫生室里,凌云刚刚处理完烫伤。李丽君向医生确认了几遍不会留疤,这才终于放了心。
卫生室出来不远就是供销社,李丽君把车子停在门口,扶着凌云进去,说:“快看看,你想吃什么。”
李丽君对孩子好的方式向来朴素,她觉得,让孩子开心最简单的方式就是给他们买好吃的。
凌云扫了眼货架,快速移开了视线:“李老师,我不吃,咱们回去吧。”
李丽君知道凌云不好意思说,于是买了秋白和果果平时最爱吃的几样零食,装了满满两个袋子,把其中一袋交给凌云,说:“这些是专门给你买的,你回家放起来慢慢吃,不用分给露露和果果,这袋是他们的。”李丽君指了指手里的袋子。
凌云又感动又羞赧,脸都红了起来,低低地说了声:“谢谢李老师。”
出了供销社,李丽君让凌云坐在车后座,骑车带他往家走,遇到上坡就下来推着车走。凌云越发难为情,赶忙跳下车来:“李老师,我下来走吧,腿已经不疼了。”
李丽君坚持让他坐上去:“没事,你上来坐着就行,你这么瘦,一点都不重。”
凌云推诿着,还是翻过了陡坡才上车。
两人有一会儿没说话,李丽君想着凌云的事,车子越骑越慢。还有两个路口就到信用社,她终于开了口,语气严肃又温和:“凌云,以后你不要帮家里干活了。”
凌云忙说:“没事的李老师,今天是我走路太急了,我下次一定会小心的。”
“你这孩子怎么这么倔呢?”李丽君说。
凌云嗫嚅说:“我只是……想报答您。”
李丽君叹了一声,淡然笑着:“你不用报答我,我让你住家里,不是为了让你感激,也没有想过让你回报什么。”
这话是真心的,那天她去凌云家,其实一开始并没有想带他回家。可当她亲眼目睹了凌云的遭遇,还是心软了。她是两个孩子的母亲,女儿还跟凌云同岁,对于近在眼前的伤害,她无法视而不见。没有一个孩子应该那么活着。
“你只是个孩子,除了长大不用考虑别的事。”她温柔地对他说。
凌云心口里荡漾着一股暖流,一直涌到了眼窝里,他垂着头,眼泪差点掉了下来。人生到目前为止,从来没有人跟他说过这样的话。
他曾看过一些宗教故事,说耶稣受了洗,行神迹,感化众生,救赎世人,佛教里同样也有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的故事。他曾像臭虫一样在夹缝里生存,人生的苦难造就了他卑劣贫贱的灵魂,甚至于某一刻,他还对那个百合花一样的女孩心怀恶意。还好,那些不堪的往事都过去了。这个夜晚,他的灵魂被救赎了,从此有了信仰。他的信仰就是李老师。
“李老师,您就让我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吧,不然我会良心不安的。”凌云看着李丽君的背影,语气虔诚。
李丽君想了一想,说:“那你在学习上帮一下露露吧,她要是碰到不懂的题目,你给她讲一讲。如果学校里有人欺负她的话,你保护她一下。”
“您放心,我一定保护她。”凌云郑重地点了点头,将这句话牢牢记下,一种崇高的信念像种子一样在他心里深深扎根。
保护那女孩。从此,这是他唯一的人生使命。
第九章 被校霸欺负了。
凌云发现,他对陈秋白的感觉好像变了。
自从那晚他向李老师立下誓言要保护陈秋白,他总是忍不住频频看她,一天中有一半的时间都在注视着她。
其实一开始他也没有多想什么,不过是盯着她的马尾辫发呆。毕竟“保护”这个词意味不明,太宽泛了,他可能既要保护她不被人贩子掳走,又要保护她不会被石头绊倒。为了万无一失,他只能时刻看紧她,不让她发生任何意外。
他就这么一直盯着她,盯得久了,这女孩在他眼中渐渐变得鲜活生动起来。
她是个很漂亮的女孩,眉眼灵动,声音鲜嫩,走路的时候目不斜视,就像一只骄傲的孔雀。
家庭出身总会藏在人的气质里,她也有资格感到骄傲。白云镇是个物质贫瘠的小镇,陈秋白的家境在同学中算是数一数二了。再加上她成绩优秀,品学兼优,连红领巾都是班里系得最好的,皮筋也跳得很好,唱歌也好听,还会画画。总之,是个各方面都很完美的女孩。
她还是镇上第一个坐桑塔纳轿车的女孩。上个学期,她有一次迟到了,没赶上升旗仪式,信用社的司机开着那辆桑塔纳轿车,把她送到了校门口。那会儿升旗仪式刚刚结束,同学们正排着队往教室走。她在大家的注视中下了车,迈着轻盈的步子跑进了校门,好像一个万众瞩目的小公主。
那个时候,他跟其他同学一样,羡慕极了。他从没坐过轿车,甚至没坐过拖拉机之外的车。上五年级之前,他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隔壁镇子,骑着三八大杠,一个小时就到了。
前两年,镇上通了去县城的客车,一开始,他特别想坐。有一天,他趁着司机开着车门吃午饭,偷偷溜上车看了看,一股混杂着尘土和复杂臭味的气息扑面而来,他对客车的幻想一下子消失了。再后来,他去县城参加奥数竞赛,生平第一次坐了面包车,结果也没留下什么美好的回忆。
陈秋白从桑塔纳轿车上下来的那一刻,他忽然明白了自己为什么会对这女孩怀有敌意。他贫穷低贱,想象力贫瘠,她的生活对他来说是遥不可及的,他觉得自己跟她是两个世界的人,只有借由虚张声势的攻击性,才能掩饰内心的敏感怯弱。
说到底,所有外强中干的伪装,都不过是自卑罢了。
这自卑在他住进陈秋白家里之后也从未消失,至多是换了一种温和无害的形式。因而,即便他决定要保护这女孩,也只是远远地注视着她,一次也没有主动靠近过。
有天晚上,他睡到一半时惊醒了。其实是被煤球舔醒的。煤球以前被他爸打怕了,睡觉的时候也很警觉,听见一点动静就“噌”的起身,一醒了就来闹他。
凌云揉了揉惺忪的睡眼,问了声:“煤球,怎么了?”
煤球低低吠了一声,望着陈秋白卧室的方向。
凌云抬头一看,瞧见她的卧室门居然开着。他顿时没了睡意,一骨碌下了床。然而,他刚冲到门口,就跟陈秋白撞在了一块儿。
陈秋白捂着脑袋,恼恨地瞪着他:“你上我屋做什么?”
凌云连忙解释:“我看门开着,以为你有什么事……”
陈秋白没做声,站在门口没关门,心里想着正好凌云也醒了,她要不要趁机去上个厕所。
前两天她和爸妈回老家给爷爷祝寿,堂哥把不用的初中教科书都给了她。今天下午她出于好奇翻了翻生物书,讲到遗传病的时候,书里配了几张病人的照片。因为照片是黑白的,看上去十分可怕,她被吓得一晚上没睡好,半夜想上厕所也不敢去。偏巧这晚还停了电,她一次次地来到卧室门口,始终不敢出去,开门关门声吵醒了煤球,把凌云也叫醒了。
凌云借了月光看了她一眼,见她似乎有些不自在,猜出她要上厕所,故意说:“我去上厕所,你去不去?我给你打着电灯。”
陈秋白心里虽然不愿意,但迫于形势,也只能答应。
两人一起来到洗手间门口,陈秋白先进去了,凌云背身站在外面,拿手电筒替她照着。陈秋白洗了手出来,又换凌云进去。
上完厕所,两人关了手电筒,轻手轻脚回了卧室,生怕吵醒爸妈。
凌云一直把陈秋白送到卧室门口。陈秋白踌躇着,没有关门,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凌云以为她还有事,也没有走,在门前默默站着等她开口。
陈秋白咬着嘴唇,纠